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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申报2012年度湖北省优秀调研成果奖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6-20浏览次数:189

校内各单位:
  2012年度湖北省优秀调研成果评选活动已经启动。
  一、参评对象
  参加湖北省优秀调研成果评选的对象是:各级党政机关(含人大、政协和审判、检察机关)、群团组织、民主党派机关,中央在鄂单位、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及国有大中型企事业单位的集体或个人的调查研究成果。
  省直部门和中央在鄂单位、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及国有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每单位限报2项成果,第一作者限报1项成果。
  二、申报条件
  1.申报成果的文体必须是调查研究报告,其他文体和纯理论研究成果不参加评选;
  2.调研成果在市厅级以上刊物上发表,或获得市厅级以上奖项,并有较大影响,对推动实际工作有明显作用,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调研成果虽未发表,但被市厅级以上领导同志批示、采纳,并转化为党委和政府决策;
  3.申报成果必须依法享有着作权;
  4.申报成果产生时间必须在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申报材料
  各申报院系于6月14日前(逾期不予受理)向科研处提交下列材料及电子版:
  1.2012年度湖北省优秀调研成果推荐表一式2份;
  2.调研报告及其封面各一式10份(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其中,1份调研报告原件留存备查;为保证评选公平公正,报送专家评委评审的其余9份报告的文头、文尾和文中,均须隐去作者单位、姓名等信息,作适当文字处理后,按式样制作调研报告封面(上述表格及封面式样从附件下载);
  3.调研成果转化应用(指领导批示、获奖证书、刊发的报刊杂志等)和作者署名、产生年度等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电子邮箱:kyc506@163.com

  附件:
  1、2012年度湖北省优秀调研成果推荐表
  2、调研报告封面式样

  科研处\\\
  201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