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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山区乡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调研报告

发布者: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发布时间:2016-10-24浏览次数:940

联合课题组

  

鹤峰县太平镇是湖北经济学院“三万”工作队对口联系四个村的所在镇。湖北经济学院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和太平镇党委组成联合课题组,从去年10月到今年4月对该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了调研,形成如下调研报告。

一、太平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态势喜人

(一)土地流转和大众创业正在驱动新型经营主体蓬勃发展

2012-2014年,太平镇外出务工劳力分别为3624人、4239人和4499人,并且80%为跨省流动。外出务工劳动力比重相应地从2012年的40%提高到了2013年的47%和2014年的50%。外出务工的增加促进了土地流转,从镇经管站登记备案记录看,2012-2014年全镇耕地流转面积分别为1545亩、2875亩和2427亩,流转率分别为7%、13%和12%。但是,我们在调研中发现,各村没有在经管站登记备案的土地流转非常活跃,如中坪村和奇峰关村共流转250亩土地供圣龙公司种植红豆杉,槐树庄村流转了800亩土地种植蔬菜、烟叶和苗木,这些土地流转都没有在经管站登记备案。因此,实际流转率比登记流转率高出很多,据经管站站长估计,全镇实际土地流转率大约为40%。从流入情况看,耕地大部分都流入到了种养大户、农业企业和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按经管站统计数据,2012-2014年,通过流转进入种养大户和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的耕地面积分别为1520亩、2120亩和2103亩,占耕地流转总面积的98%、74%和87%。

土地流转为农业创业提供了广阔的制度空间,吸引着各界能人和各种社会资本来到农村创业,利用农业特色资源开展规模化的种、养、加、销等经营活动,各类新型经营主体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并蓬勃发展。在调研中我们真切感受到这种创业热潮扑面而来。创业者中有在田地里摸爬滚打多年的农民,有带村致富的村支部书记,也有来自县城的下岗职工和退休公务员。启动资金有的来自外出打工获得的“第一桶金”,有的来自长期工资积累,有的来自亲朋好友的帮衬扶持,有的来自采购商的预先垫付资金。创业过程中碰到技术难题,或者自学摸索,或者请教科研机构,最终大多成了行家。唐国庆2009年从县公安系统退休后,投资30多万元,在中坪村租赁近1000亩荒山地,饲养法国品种利木赞肉牛,现已成为养牛专家,最近三年平均出栏近100头,年均纯收入50多万元;县百货公司下岗职工罗永忠,2007年利用个人积蓄和借款共200万元,在龙潭村租赁了15亩丘岗地,建成了全州最规范的现代化养鸡场,目前固定资产达到400多万元,最近3年年均养殖蛋鸡6万只,出蛋1300万枚,已熟练掌握饲料配置技术和鸡瘟防治方法,2014年纯收入30余万元,从一个普通下岗职工变成了当地小有名气的养鸡专家和企业家;胡佳红原来只是龙潭村一个普通的茶叶加工个体户,通过最近5年的打拼,产量不断扩大,2013年以每亩3.5万元的价格获得了近30亩土地的承包权,扩建厂房扩大生产,现已成为年加工茶叶2000多万公斤、成为央企中粮集团下属中茶公司固定供货商的当地龙头企业——龙豪茶叶有限公司的掌舵人,2014年公司年利润120万元,今年有望达到150万元;田志祥以前为镇公汽司机,2010年起流转了槐树庄村250亩高山平地,利用经销商提供的种子和技术,当年投入仅2万元,种植萝卜和甜玉米,远销湖北、湖南等批发市场,现已购进农机开展机播、机耕和机收等机械化生产,年纯收入近20万元;王家潭利用年轻时在福建做早餐生意积累的100余万元,2012年在洞长湾村按每亩2万元价格受让了8亩土地,投资兴建了一个产能千头的养猪场,目前正值生猪价格的低谷,舍不得花钱雇人,千方百计降低成本,把所有的活都揽在自己和家人身上,把猪场打理得干干净净;陶必珍早先从事小百货生意,后来开始加工本地土特产,2010年将个体小作坊注册成立立野农业发展公司,用土家人传统方法制作本地独有的土家腊肉、羊肉、火腿、野生蜂蜜,2013年产值近2000万元,净利润100多万元;龙佩林以官屋村党支部书记的身份,带领群众创业致富,成立圣龙茶叶有限公司,2011年流转了中坪村和奇峰关村共250亩土地,开始种植红豆杉等景观苗木,将公司业务拓展到了茶叶、苗木、绿化等方面,企业获得了国家住建部颁发的景观绿化二级企业,可承担省级绿化工程,去年苗木纯收入300多万元;李宏润原来为茶叶加工个体户,后来改行加工箬叶,2010年成立香源箬叶发展有限公司,收购农民采摘的遍山的箬叶加工后,远销国内以及日、韩等国际市场,2014年公司固定资产280万元,销售额达到4000多万元;鹤峰县长友农业股份为县级农业龙头企业,2009年在龙潭村租赁了120亩坡角地,租期30年,年租金7万元,动工兴建长新畜牧发展有限公司,开展生猪养殖和饲料生产,2014年出栏生猪21000头,产值5000多万元,成为该镇第二大企业。

截至2014年底,全镇共有专业大户94家,家庭农场2个,农业企业10家,专业合作社18个,遍布养牛、猪、果子狸、娃娃鱼等养殖业,以及茶叶、烟叶、蔬菜、箬叶等种植业。

(二)新型经营主体正在把山区优势资源变成优势产业

太平镇地处武陵山区,山大人稀,但并不缺资源。全镇1.6万人,农民人均耕地1.5亩,大部分耕地适合种植茶叶、烟叶,高山平地适合种植高山有机蔬菜,漫山遍野的野生箬叶加工后可以畅销国内外市场,常年不断的山泉水是养殖清水鱼、石蛙和娃娃鱼的宝贵资源。以前交通不便,这些优势资源“养在深闺人未识”,近年来随着政府加大对公路、电力、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的投资,以及实施一系列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新型经营主体正在将优势资源变成优势产业。

龙潭村从贫困村发展成为全镇最富村就是将本村优势资源转变为优势产业的一个典型案例。该村原有2400亩耕地,2003年以前全部种植水稻和玉米,由于从高山引水成本每亩高达180多元,每亩水稻年纯收入仅250元,玉米年纯收入300元,农民一年到头辛辛苦苦连温饱问题都难以解决。2003年后开始调整种植结构,村支书向启红等在附近村庄了解茶叶收入行情和种植技术后,率先带领村民种植了茶叶230亩,茶苗费每亩700元,个人无钱购买,由政府财政提供贴息周转金扶持,3年后个人归还本金。种植茶叶是“两年后小受益,三年后大受益”,在受益前的3年内,政府按同等面积即230亩地的退耕还林政策每亩给予210元补贴,共补贴3年。2006年茶苗长成后,每亩纯收入高达3000元。目前全村包括开发的荒地共6000亩全部种植茶叶,户均11亩茶园,比全镇户均4.9亩耕地的平均水平高出一倍以上,并蕴育了8家茶叶加工厂和1家茶叶加工龙头企业。在茶叶加工企业的带动下,龙潭村茶叶产量逐年攀升,从2012年的405吨增加到了2014年的540吨,成为本镇最大的茶叶专业村和最富村。2014年,龙潭村人均纯收入8961元,在全镇18个村中居首,高出全镇平均水平1595元。2010年已建成农民新社区,29栋三层别墅一字排开,房屋对面广场和文体设施整齐有序。村庄四周茶园环绕,满目青绿,生机勃勃。

调研中我们深刻感受到,新型经营主体改变了太平镇传统产业结构,让太平镇这么一个山区小镇因地制宜走特色之路的趋势更明显:茶叶、箬叶、畜禽养殖、野生蜂蜜加工等产业,无论产量还是产值近四年都呈现快速甚至爆发性增长,而粮食作物(谷物、薯类和豆类)的播种面积和产量仅略有下降。

  

1 近5年太平镇粮食作物与特色产业发展对比一览表

粮食作物

茶叶

畜禽

箬叶

野生蜂蜜

面积

(亩)

产量

(吨)

面积

(亩)

产量

(吨)

产值

(万元)

(头)

肉牛

(头)

活鸡

(头)

产量

(吨)

产值

(万元)

产量

(吨)

产值

(万元)

2010

31500

8458

15795

1267

1890

16360

0

43250

361

470

33

231

2014

29688

7187

18099

1912

2486

23000

542

84300

1700

2720

81

1296

2010-2014

增长率

-6%

-15%

15%

51%

32%

41%

95%

371%

479%

145%

461%

(三)山区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正在形成中

目前,太平镇猪、鸡的规模化养殖程度很高。2014年,全镇生猪出栏2.3万头(不包含农户养殖的自己食用的年猪),而长新畜牧公司就出栏了2.1万头,生猪规模养殖比重高达90%。鸡出笼6.2万只,景发畜牧就出笼了6万只,蛋鸡规模养殖比重高达97%。现代农业企业(长新公司)和家庭养殖场(景发公司)已成为了养殖业的绝对主体,并且自繁、自养、自宰、自销、自产饲料的“全产业链”经营模式已经形成。

种植业中,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为主的规模经营正在形成。2014年,太平镇农户户均耕地4.9亩,小于全国户均7.8亩耕地的平均水平,加上园地,户均也只有8亩地。全镇农户共4657户,经营面积在10-30亩的有66户,30-50亩的有4户,50-100亩的有5户,100-200亩的有11户,200亩以上的有7户。

适度规模经营形成的动力来自城乡间要素的自由流动。对于劳动者来说,当其在零碎的土地上无法获得更高收入时,就会流向城市,这为适度规模经营提供了现实条件。而只有当农民通过规模经营能够获取相当于城市务工收入时,他们才愿意留在农村从事农业生产。例如,龙潭村现有劳力811人,外出务工458人,剩下353个劳动力在本村种植茶叶,劳均茶园17亩,年纯收入5万元,高出外出务工收入。对于种养大户和家庭农场来说,由于投入大风险高,其参照标准和实际收入则相当于城市中产家庭收入。对于资本而言,只有在从事规模化的种植业或集约化的养殖业,能够获得社会平均利润率的条件下,才会“下乡”。

(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政府作用巨大

政府的作用表现在提供硬设施和软环境两个方面:

硬设施是指政府大力推进基础设施建设。近年来,随着中央和省市县等各级政府支农惠农力度的加大,交通、财政、发改、电力、农业、国土、扶贫等部门对太平镇的项目资金投入巨大,这些资金直接由省、州或县级政府部门直接安排,没有经镇级部门的手,具体数据我们无法统计。据镇财政所所长估计,每年大约在5000万到1亿之间。这些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显著改善了生产生活条件,降低了新型经营主体的进入门槛和运行成本。在两个村的调研使我们对此感受颇深。2008年开始,政府投资450多万元对槐树庄村800亩低丘山林地进行土地整理后,吸引私人资本进入,形成了蔬菜、烟叶和药材种植大户。从1986年开始,政府对龙潭村进行道路、灌溉、排水河流整治等项目建设,截至2014年累计投入近2000多万元。随着基础设施的完善,该村也开始逐步调整种植结构,从传统的粮食转向优质茶叶,成为全县闻名的茶叶专业村。

软环境是指政府提供优质高效的行政服务。土地方面,协调相关部门解决用地难题;资金方面,联系银行通过各种形式的金融支持来解决新型经营主体发展中的融资难题。作为茶叶龙头企业,龙豪公司每到生产旺季都急需大量资金,2014年县政府联系银行通过三商户联保方式提供了120万元贷款,又经两名公务员担保方式发放了10万元小额贷款,今年年初县财政通过5家农房抵押提供了200万元的无息周转资金,基本上解决了资金难题。其他企业,如长新牧业公司、青翠源茶叶公司、立野农业公司分别得到了4500万、500万和100万的财政周转资金。

二、太平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有益启示

太平镇地处鄂西南山区,其资源禀赋和区位条件不占优势,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势头仍给我们带来了冲击和震撼,我们认为应从中得出一些有益的启示。

(一)应坚决推进以土地为核心的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和产权市场建设。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土地流转,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后提出了“三权分置”,赋予了土地经营权的商品属性。从太平镇的实践看,土地经营权的商品化和市场化改革极大地促进了城乡要素流动,大众创业的热潮因此形成,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因此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并蓬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因此逐步得到发展,农村面貌因此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但土地流转仅仅是以土地为核心的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和产权市场建设的良好开端,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的土地经营权抵押担保、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和宅基地入市,在太平镇完全没有起步,一旦这些改革加快实施,必将给太平镇也必将给我国农村经济发展注入巨大的活力和动力。

(二)应大力促进城乡生产要素的充分流动。目前,理论界对城乡生产要素的流动有一些担心和顾虑,实际工作中对城乡要素流动设置了不少壁垒和障碍,归结起来,主要是担心农民进城后会丧失农权和保障,工商资本下乡后会导致土地资源的非粮化和非农化。从太平镇的实践看,城乡要素的流动对三农问题的作用和影响是非常正面的,农民流转土地进城提高了自己的比较经济效益,也使留下来从事种养业的农民提高了规模收益,流转土地增加了租金等财产性收入,工商资本和社会资本下乡给农村带来了资金、技术、人才和管理。城乡要素的充分流动促进了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虽然使粮食种植面积有所减少,粮食产量有所下降,但使山区的资源优势变成了产业优势,极大地增加了农产品的综合供给能力。理论界对城乡要素流动的顾虑和实际工作中对城乡要素流动设置壁垒,实际上是对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的怀疑。我们要坚决摒弃对市场决定作用在抽象原则上肯定但在具体细节上抵制的思想和做法,要充分发挥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在农业资源配置和农业现代化进程中的决定性作用,坚决打破城乡要素流动的壁垒和禁锢,大力促进城乡要素的充分流动。

(三)应充分发挥政府在培育新型经营主体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太平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之所以发展势头喜人,一是政府做到了不缺位,通过“有形的手”做好了新型经营主体做不了、做不好、不愿做的事情。如果没有政府提供良好的硬设施和软环境,特别是在基础设施和农田水利建设上的大投入大改善,太平镇新型经营主体就不可能有今天的良好局面。二是政府总体上做到了不越位,没有过多地干预农业微观经营活动。但是,调研中也发现政府还存在某些干预新型经营主体的活动,导致了新型经营主体行为扭曲。太平镇18个合作社中,实际运转的只有3个,其他15个都有名无实,原因在于上级政府对合作社发展有倾斜性政策,一些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和农业企业挂着合作社的牌子是为了套取政策优惠。政府应平等对待各类新型经营主体,不能厚此薄彼。

  

执笔:湖北经济学院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廖长林、张全红、熊桉

协同调研:鹤峰县太平镇党委:田正茂、黄道明